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周口房产律师  >  免费房产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夫妻共有的房产做抵押,必须要两人同意吗?

咨询时间:2012-08-12
免费咨询房产法律问题:18529592792(同微信)

咨询内容:

去年,我们夫妻两省吃俭用买了套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是男方,注明了共有人是女方。我因生意急需一笔资金周转,便打算用房子做抵押,和妻子商量后,妻子不同意,我想咨询一下,这房子抵押能夫妻其中一人去银行做抵押吗?谢谢!

范明喜律师解答:

您好,首先,您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是不能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门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针对您的情况,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因此,夫妻中的男方不能擅自决定房屋的抵押贷款。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一直专注于房产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房产相关咨询

勤勉、尽责、严谨,我们因为专业而与众不同。专业的房产律师,您的私人律师,可信赖的人。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周口房产律师推荐

范明喜律师
范明喜律师周口知名房产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过多起房产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范明喜律师曾代理诸多重大房产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中段滨江国际星城对面5楼

周口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周口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二手房、房屋质量知识、案例查询,累计为上千个家庭解决房产纠纷!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