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购买了市区的一个高档楼盘,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根据合同所附平面图,三间卧室都是大的落地窗,我也正是看中这一点才购买的这个最贵的户型。可是交房时却发现原设计中的落地窗只有一个,另外两个一个变成了水泥墙另一个变成了防火窗,这不但使我原来的目的落空,还影响了通风采光,请问我该不该收房,怎么办?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开发商变更设计怎么办的问题。
首先,你可以拒绝收房,并且您是有权利退房的,如果您不愿退房可以要求开发商对您进行一些赔偿。
根据建设部关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认为确有必要改变商品房设计会导致房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发生变化的或者出现与购房人签订的售房合同约定的其他变化,应在确定变更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购房者发出变更设计的书面通知。
购房人收到变更合同通知后,应在十五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合同的答复,十五日内未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
购房人收到变更合同通知后,认为变更后的规划、设计不符合个人的需求,在十五日内有权作出退房决定,开发商应当同意其退房要求,并退还其所交的全部款项及所产生的利息,购房人还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违约赔偿。
根据您的问题,开发商变更房屋设计,影响了您的通风采光,也就是影响了您的正常居住,而且没有书面通知您变更设计,此时您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如不退房,则可以根据受到的损失情况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或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