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我从朋友那里买了一套房子,后来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来我才知道我被骗了,这套房子实际上是别人借他的名买的,事实出资人才是房子的真正主人,但是房产证和其他重要证件写的都是我朋友的名字。现在那个实际出资人想要回房子,我该怎么办?
您好!很乐意为您解决您的问题,在解决您的问题之前,首先我们应该对借名买房由初步的了解,才能更好定性您现有的基本情况。
首先,关于借名买房有风险吗,借名买房有什么风险?许多网友对这个问题非常关注。
其实借名买房是有风险的,具体主要是登记购房人反悔的风险、第三人已经和登记购房人买房或者房产被登记购房人处分(转让或抵押)或被法院执行的风险。
其中登记购房人反悔表现在: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第三人已经和登记购房人买房的,也就是您现在遇到的情况。
其次,对于这些风险,法院的处理有:如果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借名买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般都认为借名买房合同无效,法院会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认定争议房屋的购房人和所有权人。
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如果借名买房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署,奉行合同自由的原则,借名买房合同应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是善意第三人取得房产,事实购房人并不能追回该房产的情况。
即便借名买房合同是有效的,但登记购房人违反该约定将该房转让或抵押给第三人,第三人因此取得房产,事实购房人并不能追回该房产。
因为根据《物权法》善意取得的制度,第三人出于善意而信赖不动产登记簿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内容,并且转让时已支付合理的价格,同时,转让后已依法登记,因而取得房屋所有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事实购房人仅有权向登记购房人要求赔偿。
所以根据上面的介绍,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善意取得房产,实际出资人并不能追回该房产的情况。
所以您不用担心。借名买房,会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也存在许多风险。
所以关于借名买房的纠纷解决,您可以来电咨询我,我会根据您的情况,告诉您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