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后不小心将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丢失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避免可能带来的损失?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购房合同丢失的问题。
首先,要看您是否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
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
所以,如果您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你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首先应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再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进行登记备案。
如果开发商不肯重新签订合同,您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第三,如果您的房子存在贷款问题,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在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
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办。
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