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先生:您好! 我于2002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绿卡),但房产商当时没有跟我签订过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却预收了一年的物业管理费;至今物业小区既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签订过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现在由当地村委会代管的,物业管理费至今我也没有交纳过;经了解该小区的房产一部分是小产证(红卡)另一部分是大产证(绿卡);同时至今也没有拿到<<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房使用说明书>>. 现在房子的墙面、楼底面都出现了斜形、贯穿形的裂缝,请问:我是否应该交纳物业管理费,房屋的维修问题应该找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