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如果夫妻已经结婚,但是房本上只有女方的名字,在把房子卖掉的时候,买卖协议申请表上只有女方的签字,但是指纹不是女方按的,在这种情况下房产被过户给了其他人,这种过户是有效的么?房管局是否存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