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在买房时被开发商骗了,当时他说房子证件是齐的,于是我就很草率的签了合同。没想到我买的房子开发商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请问律师,开发商销售没有预售许可的商品房,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您好!对于开发商销售没有预售许可的商品房,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
根据您的情况,您已经与开发商签了合同。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催告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如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2、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两种情况,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返还购房款和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由于开发商却经常违法操作,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这严重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您需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