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用房屋作抵押向别人借了50万块钱,对方要求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我想问一下,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以及房屋抵押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
首先,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以下材料:1、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其次,房屋抵押登记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机关对登记的房屋权利状况等进行审核。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5、登记机关收费发证。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登记机关立卷归档。登记机关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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