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11月份购买了一套房子,住了一段时间后,对房子非常不满意,我想要退房,却不知道自己的情况是否可以退房。我想问一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呢?购房者退房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首先,关于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
出现以下八种情形之一,购房人可提出退房:(一)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三)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四)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五)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六)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七)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八)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
其次,关于购房者退房的程序,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第一步,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
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第二步,办好各种手续。
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