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把我的一套房产赠与给我的一个朋友。但别人告诉我赠与房产一定要先办理房产公证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我想问一下,什么是房产公证?关于房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房产公证的问题。
首先,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产公证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公证处依法出具的公证书,只要其本身没有错误,就具有法律效力,可成为诉讼中直接采用的证据之一。
经公证机关证明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要求。
其次,关于房产公证的程序。办理房产公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产过户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 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