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老公在和我结婚前有过一个女友,2007年独自出资买了一套二手房屋,办理产证时将前女友和前女友妈妈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原本打算与其结婚的,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和她分手了,分手时她们母女二人私下写了张说明给我老公,说这套房屋产权使用权都是归我老公一人,出资也是由我老公一人出资购买特此证明,并且两人都签了字(没有见证人签字,也没公证过)。当时因为交易不满5年税收很高就没去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到目前为止产证上都是我老公和她们母女三人名字。 现在我们想把产权变更为我老公一人名字,可是联系这个前女友,她的态度好像很不配合,因此我们想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变更产权,就是不知道这个官司能不能打赢?所以想请教一下律师您。 房屋首付款100多万是从我老公的银行卡上转账走的,贷款主贷人也是我老公,并且每个月还款也是我老公的银行卡上还的,还有就是他们私下写的说明了。 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