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有1套商品房,现在没拿到房本,再过半个月能拿到房本,我想出售,因为我不在北京,所以我委托我姐姐的丈夫帮我去卖这套房,我姐姐的丈夫在中介拿了个委托书,然后回家,自己在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字的地方都是自己写的名字,即我(委托人)的名字和我姐姐的丈夫(受托人)的名字都是受托人自己写的,然后有1个想买房的人,看了这个委托书后,就和我姐姐的丈夫(受托人)签了个房屋买卖合同,请问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吗(当时是想让我写这个委托书的,但是我在外地,这样比较麻烦,所以是受托人自己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