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律师: 你好,我也是同样遭遇一房两卖,有些法律问题想请您帮助,因为我前段时间想去购买二套房,就去房产局查询,通过房产局备案登记查询我老公名下买的婚房初始备案登记为一个叫宁平的人,房产局目前提供资料显示只有4万元收据和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时间是2005年,而我老公是与开发商签订的是购房合同,并且是一次性付清,房款17万元整,合同签订时间是2006,而且小区现在居住的人都是签订的购房合同。目前我们一直居住在此,从未有人来找过,并且水电立户名字也是我老公,现在我们该怎样用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请您帮助不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