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于2005年5月认购房屋一套,已签定了《预定房屋认购书》和已交定金二万元正。房屋面积96平方米、单价1156.25/平方米、总价111000元。现在房地产商要违约,1、按预交二万元双倍返还。2、按现房价4000元房价购房。请问大律师:我们怎么样才能按原来价格要回我们的房屋或要求房地产商倍偿我们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