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法学专业学生,在实训模拟法庭,设计一起侵权案件。 案件概况:郝某为中专学生,与B校学生张某发生口角,张某脸部擦伤,中专与B校共同赔偿张某500元。(B校租用中专教学楼)后张某闯入郝某教室将其打成重伤,并毁坏教室玻璃黑板。郝某起诉张某、中专、B校。 我方为中专代理人,起诉理由为:中专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就将教学楼租给B校;中专管理不善,后门与一饭馆相通,外人可随便出入,张某就是由此进入。 请问:学校是否有权出租教学楼;中专与B校、饭馆签订的合同为证据是否合适;学校管理条例是否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