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现在社会上很多骗子,骗术也越来越高明,在房产买卖上也不乏少数,请问,受欺诈签的购房合同还有没有约束力,我还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吗。我能以什么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以下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一)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发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在上述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的这类合同有:
1、违反《土地法》非法“炒买炒卖”土地使用权及进行土地开发的合同;
2、违反规划、报建法律、法规,转让违反城市规划、不报建或虽报建但不按批准的报建规划施工的房地产合同;
3、违反确权、发证法律、法规,不办理房地产产权登记登记过户手续及公证手续的合同;
4、违反房地产预售法规,非法预售房地产的合同。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