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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前必须签房屋认购书吗,签房屋认购书时要注意什么

咨询时间:201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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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之前我看中一套商品房准备买的时候,开发商要求我先和他们签订一份房屋认购书,然后在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我想问一下律师,在买房前必须签房屋认购书吗?如果要签的话,那在签房屋认购书时要注意什么呢?

魏国鹏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

认购书的法律意义就在于,它毕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当然的法律约束力,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受其约束。

如果认购书对房号、面积、价格、双方权利义务都作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可以认为,认购书就是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不过是把认购书约定的内容具体化;如果认购书未明确主要条款,则认购书不具备买卖合同的性质,可以看做是双方的意向书,但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来说,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要确认房产的资质。

2、要具体基本生效条款,既然是有约束力的意向书,至少对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内容尤其是达成意向的房屋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必须有明确的约定,否则《认购书》没有产生效力的事实基础。

3、要内容合法,房屋认购书在形式上虽无限制规定,双方可以就违约责任等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但这些意思表示都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定金、违约金的约定同样不可超出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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