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律师,在北京朝阳区的一个小区,我最近和一个外国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当时双方也没有去进行公证。我想问这种情况下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无效的?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外籍人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未经公证的效力如何”这个问题。
一、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籍人士或双方均为外籍人士所签定的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外籍人士因不属于中国合法的自然人,其合法的身份有待国家公证机关予以确认,因此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籍人士或双方均为外籍人士所签定的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二、非自然人的分支机构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包括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
法人组织包括企业法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合伙、非法人企业、非法人联营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的社会组织。
这类合同主体一般都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但是法人的分支机构如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营部、销售部、售楼处等不能作为合同的主体,不具备签定合同的能力,与其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从以上第一点可以得知此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