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爸爸打算过两天去看房,如果看好了就打算签合同买了。在这之前我想先向您咨询一下关于购房合同效力的问题。请问哪些购房合同是无效的呢?购房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处理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以下几种购房合同是无效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缔约过错责任任。
缔约过错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通俗的讲,就是因为一方相信对方能够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直接损失,也就是因为信赖合同的有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
2、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
3、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
4、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