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现在在国外,但是他委托我让我帮他父母买一套商品房,昨天开发商那边就通知我过两天签购房合同了,但是我不知道这个购房合同能否代签。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让我再问问什么情况下购房者能要求退房?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代理人经过授权并且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理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要求:1、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