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今天初我们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结果现在开发商无法交房,查其原因我们才知道开发商将房屋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形下我们能否要求退房以及赔偿损失?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开发商私自将房屋抵押,购房者能主张相关损失吗”这个问题。
结合房地产领域的具体规定,法律允许一方退房的常见情形有:
一、卖方一房二卖,买方可以退房。
一物之上不可能存在两个相互排斥的所有权,开发商一套房产签订两次买卖合同,必然会有一个买房人不可能实现购买目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不但可以要求退房、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同样的道理,在房屋拆迁安置的过程中,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的,被拆迁人可以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开发商擅自将已售房产抵押。
有的开发商由于资金短缺,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向银行申请贷款,将已售房产做了抵押登记。
这样,开发商一旦不能按期还款,债权人就有权就抵押登记的房产实现担保债权。
为防止购房者房、财两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