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哥哥前段时间把他的一套房子抵押给银行了,但是由于有熟人在银行里,他们就只写了张字据。请问抵押房屋只写张字据可以吗?还有我哥哥在把房子抵押以后,还打算把房子卖掉,请问律师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我国《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所以未按我国《担保法》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而仅仅是依靠相关的字据是没有效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如果要进行买卖,购房者是要通知银行的,银行同意买卖的,可以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或者办理转按揭,从而实现房屋的买卖。
法律和规章并没有禁止抵押人合法转让抵押物,只要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被抵押的商品房是可以买卖的。
总的来说首先抵押财产是允许转让的,而非老观念中转让抵押物无效。
其次,抵押财产要实现转让附有一定条件,转让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抵押财产所有权的变化。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