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竣工了,开发商通知我去验房,但是我没有相关的经验。我希望能在您这里了解一下购房者如何验房?同时,购房者在验房时需要防范哪些风险?谢谢了。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购房者在收房时,可以先验房再收房。
(一)审查有关证件。
作为购房者,应首先审查房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
关于交房条件,在合同的第八条有明确约定,以北京为例,一般合同约定以该房屋取得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
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竣工备案表更成为开发商交房的法定条件。
如果没有竣工备案表,作为购房者一般可以拒绝收房。
此外,购房者还要审查几个证件,包括: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面积实测表等。
(二)审查房屋的质量。
验房主要是看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包括户型、朝向、尺寸、结构等。
如果这些方面发生变化,则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此外,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审查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有质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进行修理,待修理后再重新验房。
(三)审查交房费用。
交房时涉及到一系列的费用。
1、房屋价款结算。
对于期房而言,合同价款是依据房屋预测面积计算的,等房屋竣工后,实测面积肯定会有所差异,双方根据面积差异来结算房款。
2、物业管理费用。
作为异产毗邻房产,实行的是强制性的物业管理制度。
购房者在接收房屋后,无论是否入住,就开始享受到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因此在收房时就须交纳物业管理费。
按照北京现行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一次最多可收取一年的物业费。
3、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为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进行大、中修而准备的基金,按照房款的2%交纳,可以交给开发商,也可以直接去房管局小区办交纳。
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