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闲置的房屋打算最近租给别人,我已经通知对方一个星期以后签房屋租赁合同了,在这之前我想问一下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有哪些内容呢?如果对方租了这套房子以后又想转租给别人行不行呢?如果可以的话,那哪些情况承租人才能转租房屋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包含了一下这些内容:(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但是,承租人想要转租房屋,除了要征得出租人同意之外,还必须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不得超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原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
并且承租人既享有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权利义务,也享有承担新转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权利义务。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