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律师。我想要在上海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但是自己从未有过开公司的经验,并且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是很懂。现在想问一下律师,在上海开设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在上海想要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哪些条件呢”这个问题。
一、所谓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不管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介服务公司还是物业管理公司,它们的经营对象都是不动产,具有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
因为一般商品属于动产,具有实体的流动性,可以随时在地区之间,甚至是不同国家之间进行流动,因而通常面对的市场竞争范围比较大,在不受一国对外贸易政策、国家安全等贸易壁垒影响的条件下,竞争范围是世界性的,公司要根据国际市场的情况进行决策,国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会对这类公司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首先需足一般公司的设立要求、另外需达到以下附加要求: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有4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有2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有按市场价格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以上各类人员需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公司社保。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