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我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将三室一厅租给我并约定了租期是两年。今年八月份的时候我准备把它转租出去,但房东不同意,说要收回。他这样合法吗?因为当初合同写明了说可以转租的。 如果房东执意要收回房屋,我能起诉他吗?他这样我有没有理由起诉他?
承租人租赁房屋以后,需要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房东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房屋的使用权,如果有一方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转租,需要承租人与房东事先有约定,或者征得了房东同意,否则转租行为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转租合同在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合意达成之时已经成立,但是否生效取决于出租人行使追认权还是行使合同解除权。
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你的转租行为是否合法有效要看出租人是否同意,按照你说的房东同意转租已在当初双方从订立合同时已约定,那么双方就受合同约束,房东现在拒绝你转租,你可以起诉他违约。
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
你说房东拒绝记得转租行为还要收回房屋,他这样做也是违约的,如果你的这份合同中约定了例如:“一方要求结束租赁关系,须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这样的条款,但并未约定房东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你不同意,该租赁合同还不能简单解除。
因为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约定不明或者没约定的,也应通知给予对方一定的合理期限才能收回房屋,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