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一套2008年购买并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父亲死后我于2015年继承该房产。当时我在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后,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取得了新的房产证。2017年,我想出售该房屋,请问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2015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买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买时间确定。
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你2015年继承该房屋时,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现在你想出售该房屋,根据2007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住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现在,你虽然自2015年继承房屋到2017年出售房屋仅有2年时间,但继承房屋后再次对外销售,购房时间应按原购房时间确定,甲某所得房屋的购房时间为2008年,至2017年自用已超过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则在出售时可免征房屋交易时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