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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预售证就卖房 西安万科城市之光等20个项目被罚

此文章帮助了186人  作者:北京房地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没预售证就卖房西安万科城市之光等被罚

华商报记者昨日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将2017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名单显示,处罚金额最高的是韶雨地铁城,被处罚300万元,万科城市之光被处罚80万元,最少的也被处罚1万元,处罚原因均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

开放商卖房需取得哪些资质

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并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一、二、三、四级企业能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业务,五级企业只能在本地区从事村镇房地产开发经营。因此,审查开发商的资格不仅要从形式上看其有关证件是否齐全,还应从实质上去审查开发商有无相应的开发资格。

符合开发资质的开发商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商品房销售的出卖人,应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已经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销售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已经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要证明这一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证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应当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包括划拨土地的批准文件和已经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文件。没有这些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不能进行商品房销售的。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如果没有这两种证件,那么其商品房就是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开发建设的,当然不能向社会公众进行销售。

从正常的角度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越高,其开发能力、经济实力就越强,出现问题后,其承担风险及责任的能力也越强。反之,如果开发企业没有开发资质或者资质很低,则有可能会由于后续资金不足和组织设计施工的经验欠缺等,出现延期交房甚至楼盘烂尾等问题。但是资质证明并非是万无一失的,同样也存在着开发质量风险。而有一些资质并不是高的开发商,同样具有较高的实力和较好的诚信度。所以看一看开发商近的业绩是主要的选择标准。

北京房地产律师温馨提示:

房地产公司在从事开发经营活动时,应当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进行,并具备完善的开发经营手续,不得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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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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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曾任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国际法律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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