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常识分类
>
民事类
>
婚姻
>
结婚
>
查看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是否有义务向当事人说..
下载此文档
推荐好友
婚姻
登记机关经审查,对于不符合
结婚
条件的当事人,不予登记,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0
/
0
)
有用
没用
常识搜索
遇到法律问题?在此搜一下试试~
请输入需要搜索的关键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
1
人评价
浏览:4251次
下载:
7
次
发布时间:2010-08-04
同类推荐常识
男女离婚后又决定恢复夫妻关系的到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未治愈的,
在我国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生育有子女,解
补领婚姻登记证时,不予补发的情形
同类热门常识
在我国,哪些婚姻是可撤销婚姻?
办理结婚登记都需交什么费用?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程序
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
只要有血缘关系就不能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