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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个税新政出炉 回顾个税法律规定

此文章帮助了645人  作者:北京股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员工取得股权激励是不再缴税

按照调整前的税收政策,企业给予员工的股票(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员工应在行权等环节,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3%—45%的7级累进税率征税。对员工之后转让该股权获得的增值收益,则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征税。

而调整后,非上市公司授予员工的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我国个税法律规定

我国2016年最新的个税起征点事3500,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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