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随意减股影响股市
“在中国股市里,无论是IPO融资,还是再融资力度,亦或是大股东、高管的减持套现行为,其造成的抽血力度不仅让市场倍感压力,投资者难以从中分羹,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财经评论员郭施亮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WIND数据统计显示,2017年以来截至昨日,沪深两市共有409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存在减持行为,减持套现金额约为430亿元。在此期间,有的上市公司大股东频繁减持,有的曲线减持,还有一些清仓式减持。
事实上,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的减持行为早有明确规定。根据去年1月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可以看到,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同时要求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可以说《规定》出来之后,如何给出一个“合理”的减持理由让股东们煞费苦心。
在郭施亮看来,A股市场频繁减持套现的问题,不仅要及时治理,还要从源头上入手,对部分恶意减持、任性减持的行为,要对其减持行为进一步限制,并设置高额的个税,大幅提升其套现减持的成本。与此同时,更需要积极引导好资金进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不能够让市场变成一个任性提款机。
大股东应如何减持
在A股市场,大股东减持只要不违法,应该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如果大股东利用内部人信息优势及投票权优势,操纵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使之配合自己高价减持,则是不道德的行为,甚至有操纵股价及内幕交易的嫌疑。为此,监管层应高度关注,严查违法、重惩犯罪。
减持本是常态。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41条明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同时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事实上,上市公司股权适度分散,无论对国有控股企业或是家族控股企业而言,可以避免“一股独大”,有利于法人治理结构的优化。但是如果大股东任意减股随意提高股价,则就不利于股市的稳定进而损害广大股民的利益。大股东们减股还是应当在合法的前提下谨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