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纠纷资讯  >  没签成合同但是存在缔约过失,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没签成合同但是存在缔约过失,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此文章帮助了287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没签成合同但是存在缔约过失

最近浦东法院审结一起因“缔约过失”而判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案件是由于一家“进出口公司”与另外一家“机电公司”双方多次进行磋商,主要是委托“机电公司”加工某一出口配件,由于该配件要求条件苛刻,为此“机电公司”根据“进出口公司”的要求对公司设备、场地进行了整改,并为此新购置了一些设备,投入50多万人民币资金,以上改造项目经过双方代表现场确认并认可(有来往传真、信函为证),但后来“进出口公司”并没有按照约定签定《加工承揽合同》,而是转而与另外一家“机电公司”签定《加工承揽合同》,并以国外客商指定为理由。

经过法院审理认为,“进出口公司” 违背其诚实信用原则,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对此给“机电公司”造成的损失要依法赔偿。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有的学者直接称为缔约过失。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未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概念。但《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综合而言,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并不是只有签定合同才承担法律责任,合同成立前及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当事人也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尽到保密、通知、协助等合同的随负义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变更后,对经过变更的那一部分合同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原有的一部分内容失去效力,当事人应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要注意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比如对数量的变更要具体到按什么包装多少件。如果合同中变更约定不明确,那么就推定为未变更,仍然按照原来的合同进行履行。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合同纠纷资讯相关咨询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合同纠纷资讯相关范本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您提供合同纠纷法律资讯、合同欺诈资讯、劳动合同纠纷热点资讯以及合同诈骗、租房合同、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等方面的资讯内容。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