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9520392023(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宁波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签订  >  缔约过失责任  >  效力未定合同是什么,效力未定合同的缔约过失是什么?

效力未定合同是什么,效力未定合同的缔约过失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22人  作者:宁波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效力未定合同是什么?

效力未定合同,是指法律效力尚未确定,而有待第三人追认或拒绝的合同,若承认,其效力即确定地自始发生;若拒绝,即确定地自始无效。效力未定合同一般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二、效力未定合同的缔约过失是什么?

由于效力待定的原因出现在缔约阶段,一般是出于缔约一方的缔约能力有瑕疵,故如果权利人拒绝而使其无效的,无效的原因可追溯自缔约阶段的过错,所以,可以适用缔约过失。无权代理可分为表见代理和狭义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指代理人虽不具备代理权,但具有代理关系的某些表面要件,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无过错的相对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权。表见代理一般视为与有权代理相同,对本人发生效力,故表见代理并不导致缔约过失。狭义无权代理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能使相对人确信其有代理权的理由,而以他人名义所为的民事行为。我国《合同法》第48条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因此,狭义无权代理下,有可能存在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竞合。

宁波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无损失,无责任”原则,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必须有损失,而此种损失应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即使非违约方因信赖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得以返还或赔偿,比如邮电、文印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所支付的费用、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9520392023(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宁波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张林华律师
张林华律师张林华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张林华律师曾代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手机:19520392023(同微信)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园区旺墩路269号 圆融星座1号楼7楼

宁波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9520392023(同微信)
宁波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以及特点,什么是信赖利益以及信赖利益损害赔偿等法律知识介绍,提供缔约过失责任纠纷处理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9520392023(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