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如何撤销,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49人 作者:宁波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要约如何撤销?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销包括全部内容的撤销,也包括部分内容的变更。合同法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宁波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依法,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这里不要将“到达”理解得太过局限,事实上,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就可以了,不管受要约人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比如说,要约以电传的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这种情况下要约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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