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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12人  作者:福州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权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

1、须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首先,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其次,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再次,债务人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已经或者将要严重损害债权,即债务人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已经或将要导致债权人的债权的不能实现。

2、须债务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具有恶意。有偿行为的撤销,以恶意为要件;无偿行为的撤销,不以恶意为必要要件。

福州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代位权的行使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即不与人身有关的权利,比如保险金、赡养费等只能附从于人身,不能进行转移、代位行使。如果债务人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债权,那么债权人就需要考虑其他途径实现债权,比如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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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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