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如何行使,撤销权在什么情形下消灭?
此文章帮助了286人 作者:苏州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撤销权如何行使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但是,撤销权人只能通过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撤销合同的决定来行使。撤销权人只能是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合同中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
二、撤销权在什么情形下消灭
《合同法》规定,在两种情况下撤销权消灭:
其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其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1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断、中止或者延长,从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代位权的行使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即不与人身有关的权利,比如保险金、赡养费等只能附从于人身,不能进行转移、代位行使。如果债务人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债权,那么债权人就需要考虑其他途径实现债权,比如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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