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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权利转让的原因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51人  作者:恩施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合同权利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合同债权人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享有。

合同权利转让可分为合同权利的部分转让和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合同法》第79条)。在前者场合,受让的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因此,原合同债变为多数人之债。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原债权人与受让部分合同权利的第三人或者按份分享合同债权,或者共享连带债权。如果转让合同无此约定,以共享连带债权论。

原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该第三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中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以下专门讨论这种转让。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原因

1、依法律规定而转让

依《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财产上的一切权利义务,包括合同权利。再如依《担保法》规定,保证人代为履行后取得债权人的地位,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2、依法律行为而转让

合同权利的转让有基于单方法律行为的,例如以遗嘱将合同权利转让给受遗赠人;但大多基于合同,该合同叫作转让合同或让与合同。该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转让合同一旦有效成立,合同权利即移转于受让人,转让合同的成立、履行及其法律效力同时发生。

(2)转让合同为债权人与第三人(受让人)之间关于转让合同权利的合意,债务人不是合同当事人。

(3)转让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以下专门讨论通过转让合同转让合同权利的情况。

恩施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债权转让虽然不用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要通知债务人之后才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否则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并清偿债务。不过像邀请某歌星出演等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债权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法不得转让,在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后一般不得撤销,除非受让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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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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