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合同如何适用法律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如果合同是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主要是依买方确定的条件并应买方发出的招标订方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2、银行贷款或者担保合同,适用贷款银行或者担保银行所在地的法律。
3、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4、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5、技术转让合同,适用受让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6、工程承包合同,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法律。
7、科技咨询或者设计合同,适用委托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8、劳务合同,适用劳务实施地的法律。
9、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运转地的法律。
10、代理合同,适用代理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11、关于不动产租赁、买卖或者抵押的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12、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13、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但是,合同明显地与另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具有更密切的关系,人民法院应以另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处理合同争议的依据。
二、签订涉外合同注意事项
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
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
4、要注意订好担保条款;
5、对于仲裁条款应明确地加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