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违约责任  >  定金与订金  >  如何理解合同中的定金,如何确定定金的数额?

如何理解合同中的定金,如何确定定金的数额?

此文章帮助了299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理解合同中的定金

(一)定金的概念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定金属于金钱担保的一种形式。

(二)定金的分类

定金依其性质可分为如下几类:

1、订约定金,即将定金作为合同成立要件之一,因定金交付而成立合同。

2、守约定金,即当事人为保证以后正式订立合同而专门订立的定金。在交付立约定金后,如一方不愿与对方订立合同,则应接受定金罚则的制裁。

3、证约定金,即以定金作为合同订立的证据。证约定金主要适用于口头合同。

4、违约定金,即支付定金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主合同的,应接受定金罚则的制裁。一般而言,违约定金也有证约定金的作用。此种定金是实践中运用最广的一种。

5、解约定金,即以定金作为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当事人可以以抛弃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

二、如何确定定金的数额

定金的数额可分为:

(一)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二)司法解释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根据中国《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具有违约定金和证约定金的双重性质。定金合同的订立一般需要以书面的形式,且对其所占合同标的额的比例有一定限制。按中国《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当事人履行义务后,定金应当返还或冲抵价款。接受定金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定金具有惩罚性,是对违约方的惩罚。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或订立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一方履行义务的,定金作为抵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方拒绝履行债务或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方不履行还债义务或拒绝订立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能退吗以及定金的比例等相关法律知识介绍,提供定金与违约金的不同,定金收条要注意什么,定金合同与定金罚则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