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签订合同的一些法律问题。我听说只要满了16岁的未成年人是可以签订合同的,请问是这样的吗,未成年人可以签订合同吗?还有啊,一般哪些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的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由此可见,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末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末成年人原则上都无权订立合同,但是如果他们订立的合同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
无论如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问题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