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来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合同效力的一些法律问题。一般来说的话,有哪些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呢?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怎么办呢?合同双方还要继续履行合同吗?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
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争议,在民法上有两种法律后果,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
在订立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存在着共同故意和过失,其行为明显违法导致合同无效,依法当事人取得的财产要收归国家所有。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问题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