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准备在本地办一个区域性质的物流公司,但是我对货运合同并没有太多了解,因此,我想向您咨询一下,货运合同有哪些形式?一般情况下,承担人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呢?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订立货运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合同。
但是,采取书面合同,对于日后解决争议与纠纷更为有利。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需要承运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
(二)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三)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四)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五)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