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上个星期我们向一家公司发出了一份合同要约,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确定这份要约的生效时间呢?在发出要约后,如果我们反悔了,是否还可以要求撤回要约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
要约的生效时间首先涉及到要约从什么时间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
一般的法律规定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那么发出要约后还可以撤回吗?要约是可以撤回的。
但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
因此,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随时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