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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终止条件?

咨询时间:20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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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我先前已经同单位签订过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这次我和单位双方都还是有意愿继续续约,单位说要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想问下,是否可在新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

文道全律师解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终止条件”这个问题。

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

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和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在劳动合同中,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

职工退休、退职等终止条件外,劳动合同主要应当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条件。

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因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形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将这些情形约定为终止条件,有可能造成用人单位回避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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