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先前和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如果我在合同期限内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且单位说2份合同都放在他那里保管,单位能够这样做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关于“劳动合同中违约金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由谁保管”这个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劳动合同由谁来保管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本案例中,合同签定完毕后,单位应当立即将其中一份劳动合同交由你进行保管。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即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本案例中,你没有接受过单位的专项培训,不涉及服务期的约定,其工作与单位的商业秘密无直接关系也不存在竞业限制的情形,所以单位不能与你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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