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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是什么,质押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咨询时间:20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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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您好,我朋友想拿一项技术的专利作为质押来向我借钱,还说可以签一份质押合同来确保我不会上当受骗,但是我不是很明白这个玩意儿,您能解答一下质押合同是什么吗?质押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呢?

文道全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

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

(三)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

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五)质押移交的时间,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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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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