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向我借一笔钱,但是他不能提供抵押或者质押,因此我有点信不过他,他说可以找两个保证人来,如果他还不起钱,我能找保证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过我知道什么是连带保证责任,我应该如何要求对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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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连带保证仍具有一般保证的从属性。连带保证仍以主债务的成立和存续为其存在的必要条件。
连带保证不具有补充性。连带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先向保证人要求其履行保证义务,而无论主债务人的财产是否能够清偿。
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分别就同一债务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义务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既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要求保证人清偿。
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债权人可以不问债务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能力。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加重了保证人的负担,对债权人却更加有利。
就债务人的内部关系而言,各债务人可能依约定或依过错按份承担责任。
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且主债务人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偿付金钱义务时,债权人才可向保证人主张债权,此时主债权人既可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也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还可同时向主债务人与保证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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