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找朋友借一笔钱,但是我不知道借款合同应采用什么形式,是不是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都可以呢?借款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希望您能详细地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外,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金融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是否有偿等具体情况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种类。
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产业属性、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确定借款的种类。
(二)币种。
主要是指借款人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
(三)借款用途。
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的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使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及时收回。
(四)借款数额。
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借款的金额。
(五)利率。
是指贷款人在一定时期内应收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金额的比率。
(六)借款期限。
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能使用借款的时间。
当事人一般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等,约定借款期限。
(七)还款方式。
是指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以上所列举的合同内容仅是一些具有借款合同特点的条款,除了以上七项内容外,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对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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