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之前和别人口头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但是最近我听朋友说租赁合同必须要用书面的形式来签订。所以我就来向律师咨询一下,如果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会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在未采用书面形式之前,应当推定合同不成立。
但是,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
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即使没有以规定或者约定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成立的。
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法律服务的话,也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