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优先购买权的相关问题。我知道承租人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权利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呢?希望您能替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
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1、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
2、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
3、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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